买房前应查验“两证”后再决定是否购买
“合同上明明写着有土地证,可因购房贷款的事找售房中介要土地证时,对方却说没有。”南昌市民吉女士昨日向本报投诉,称“朝阳房产中介”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欺骗了买房者。针对此事,江西赣江律师事物所的王挺律师提醒买房市民,买房时,最好先了解对方是否已在国家相关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等看清“两证”齐全之后再决定是否购买。
对方说土地证可以拿到
吉女士告诉记者,今年1月中旬,她从陈女士手中买到一套38.94平米的双层复式公寓,售价28万多元。双方签订合同时,陈女士告诉她,目前,自己手里只有房屋产权证,而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不过土地使用权证很快就会办下来。今年2月份的时候,吉女士和陈女士一起到南昌市房管局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了过户手续,可直到3月份,土地使用权证还没有办下来。吉女士因为家里面资金周转不开,急需银行贷款返还向亲戚朋友借的10万元钱,但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她,没有土地使用权证,银行不能为其办理贷款业务。于是吉女士找到陈女士,要求陈给出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而陈女士则说,该房屋是她从南昌市“朝阳房产中介”处购买的,并要吉女士直接找“朝阳房产中介”协商解决。
土地证还没有办下来
随后,记者跟吉女士一起来到位于南昌市青山南路的47号“朝阳房产中介”。该房产中介吴女士告诉记者,他的丈夫,也就是中介法人代表龚先生在外地出差还没回来。至于吉女士所反映的情况,她知道,但目前土地使用权证还在江西茶叶总公司,还没有过户到他丈夫的名下。因为吉女士购买的房屋以前是江西茶叶总公司用作储存货物的仓库改建的,之前她的丈夫是以个人的名义通过国家土地产权竞拍的方式买来的,当时她的丈夫与江西茶叶股份有限公司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对方也没有给他们办理分割土地使用权权证,所以她也没有办法给吉女士土地使用权证。对于吴女士的说法,吉女士则说,如果当初房产中介没有土地使用权证,那为什么还在跟购房者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写上“有土地证”这四个字呢。吉女士认为,房产中介在与购房者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已经欺骗了购买者,对此她表示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可要求对方出示土地证
针对记者所采访了解的情况,江西赣江律师事物所律师王挺表示,根据国家房产土地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购房者在合法拥有房产使用权证的同时,一般可以向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证;而按照双方同意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要求,购房者可以要求卖房者出具土地使用权证。如果卖房者出具的土地使用权证还包括其他不属于购房者的土地,那么购房者可以通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来分割其购买土地的使用权。但就吉女士所说的这个情况而言,其所购的房屋土地应该属于售房者龚某购买土地的一部分,其土地使用权也包含在龚某购买土地使用权之内,那么吉女士就可以要求龚某出具一个总的土地使用权证,再通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分割。如果龚某在吉女士的要求下不出具这个总的土地使用权证,那么龚某的行为就触犯了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吉女士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
就此事,王挺律师提醒市民,买房时,最好先了解对方是否已在国家相关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等看清“两证”齐全之后再决定是否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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