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出台新规定 开发商要对房屋质量负责

日期:2005-8-29 21:3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从建设部获悉,新出台的《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开发企业的房屋工程质量进行了严格的约定,要求开发企业在房屋销售合同中要明确因为房屋工程质量原因而发生退房和保修的具体内容,以及保修赔偿方式等相关条款。 

  建设部的一位官员称,此《意见》是政府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市场住房工程质量的监管的措施,同时将会采取比较严厉的措施对劣质工程质量进行查处。 

  《意见》中要求,开发企业在房屋销售合同中应明确因住宅工程质量原因所产生的退房和保修的具体内容,以及保修赔偿方式等相关条款。如果保修期内发生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的,由开发企业负责查明责任,并组织有关责任方解决质量问题;而暂时无法落实责任的,开发企业也要先行解决,待质量问题的原因查明后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费用。 

  据这位官员表示,北京市住宅项目在建工程执行这项新政策的具体时间还有待最终确定。但政府主管部门对住宅质量的监管肯定要提上议事日程,同时还会出台北京市住房质量管理细则。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 条评论,点击查看所有评论

 用户:     匿名发出:   查看本文所有评论
 

杭州下沙网评论声明:
·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焦点资讯
资讯热点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