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买来房子办好了证却住不进屋

日期:2007-12-28 18:35:00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2006年5月,市民许女士与青岛市蔬菜副食品总公司签订购房合同,买下了登州路一处100余平方米的两层楼的房子。今年12月份,许女士将房款交清,还领到了房产证,可因该房一直被广饶路社区居委会作为办公用房,且对方一直拒绝腾房,导致她迟迟无法搬进该房。

  2005年底,市民许女士得知登州路有一处房屋正在出售,她便联系了房屋产权人———青岛市蔬菜副食品总公司。由于当时好几个单位和个人都有购房意向,房屋产权人采用了竞价销售的方式,最终,出价最高的许女士买下了这套房,并于2006年5月签订了购房合同。今年12月,房款全部交清后,许女士从市房产交易中心领到了房产证并准备入住。

  “广饶路社区居委会一直在我买的房子里办公,并拒绝腾房。”许女士告诉记者,12月24日,她向登州路街道办反映,也没有结果。“为筹集购买该房的费用,我向银行贷了一大笔款,现在房子住不进去,每月还要还一大笔贷款,我实在扛不住。”

  据广饶路社区居委会的蔡书记介绍,2005年之前,蔬菜公司家委会在这栋楼办公,2005年,家委会被广饶路社区居委会接管,这栋楼便成了居委会的办公地点。

  昨天上午,青岛市蔬菜副食品总公司分管该房交易的负责人韩先生告诉记者,2005年底,该公司决定出售该房。2006年3月,蔬菜公司为这栋建于1983年1月的楼房办理了房产证。“最终,许女士购买了该处房屋,我们办理了房产变更手续,整套手续正规合法。”记者随后联系了市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证实了该说法。

  韩先生说,之前该房屋一直处于闲置状态。2005年3月份,居委会将其作为办公用房。但他认为,即使家委会被居委会接管,但家委会并没有资格处置该公司的房屋。

  昨天上午,登州路街道办的朱书记告诉记者,当时青岛市蔬菜副食品总公司对外出售该房,街道办也有购房意向,直到今年12月24日,街道办才知道该房卖给了许女士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朱书记表示,尽管许女士现在已经办下了房产证,但由于居委会目前找不到其他办公地点,街道办暂时无法安排居委会腾房。

  而青岛市蔬菜副食品总公司的韩先生表示,从2005年底,该公司一直在催促登州路街道办安排居委会腾房,街道办迟迟未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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