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口头承诺的绿化带盖了房
日期:2007-10-21 15:44:00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条
疑点:
戚女士:前些年我在临安买了一套房子,由于我打算买一楼,因此希望楼前视野能够开阔一些,而当时这套房子前面正好有一块30多米宽的空地,我觉得很符合我的要求,就买下来了。去年8月,我还特地问过开发商,这块空地会不会盖房子,被告知要在这里搞绿化,绝不会盖房子。
没想到,现在开发商要在这里盖一幢5层楼,并且已经动工了。我找他们理论,却被告知这幢5层楼和我家有一定距离,符合国家规定。我想知道,我和开发商没有签订书面协议约定这块地的用途,那他们以前的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释疑
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潘永明律师答复,按照新《物权法》的规定,建筑区划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带等都属于业主共有,如果开发商没有经过业主同意而用于其他用途,属于侵权行为。
从戚女士反映的情况看,她和开发商的口头约定也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开发商没经过她的同意随便在那块空地上建造房屋,则属于违约行为。只要戚女士拿得出证据证明双方有过这个口头约定,就能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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