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钱买房已六年未能入住

日期:2007-10-12 15:35:00 来源:海南经济报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6年前,几十名业主分别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得位于海口市海垦路与滨涯路交汇处“戎居公寓”的经济适用房。约定交房时间2002年9月30日。5年后,业主们仍没能如愿地住进每日翘首以盼的新房。与开发商多次交涉无果,其中20名业主日前将开发商“海南戎居工程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将于9月4、5日公开庭审此案。

  业主:买了六年开发商未交房

  曾经打着“为退伍军人服务”的旗号,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戎居公寓”一开盘即轰动一时。高先生就是“戎居公寓”第一批购房者中的一员。8月30日,他来到本报讲述了自己的购房经历。

  高先生告诉记者,他于2001年10月25日,与戎居公寓的开发商——“天津银座集团公司”分设的海南子公司“海南戎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交付了10%的购房首付款,并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可是“戎居公寓”却停建了,直到2005年才复工。

  “根据合同中的约定,开发商本应于2002年9月30日前将房产交到我的手中,但因后来逾期交房,开发商还与他们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表明逾期后的按揭款由开发商为业主承担。可开发商只在2003年1月交了一个月的按揭款后,就终止了协议约定。”高先生说,令他感到失望的是,开发商在逾期交房的情况下,又不履行之后的“补充协议”,让业主个人的信誉蒙受损害。为此,他与其他未拿到房的业主多次与开发商进行交涉,但都未果。何时交房到目前为止还是个未知数。

  不解:签“霸王协议”即可取房?

  据高先生称,2001年、2002年前后在该公寓内买房的、与他本人遭遇相同情况的购房者很多。但今年以来,有部分业主接受了开发商的“如房子出现质量问题与开发商无关”的“霸王协议”,而于近日收到了房子的钥匙。但第一批签订了购房合同的几十名业主仍在继续等待中。他说:“真不知道自己现在还算不算戎居公寓的业主了。”

  在记者采访中,一些购房者说,2001年这批经济适用房比较便宜,他们便向亲戚朋友七拼八凑,凑足了首付款,交到了开发商的手中。然而,6年过去了,房子还是没个影子。

  最终,20名购房者一纸诉状将戎居公寓开发商告上法庭,请求法院裁决开发商交付房产及支付相应违约金。

  开发商:尚未交房何来违约

  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签了6年,为何开发商迟迟未向这批业主交付房产?8月30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公寓找到“海南戎居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刘总。她表示,当时戎居公寓项目开工后,至2002年该项目停了一段时间,停工后大部分业主退了房,剩下的不退房的业主表示要房。“要房是有风险的。”她说,所以就有了2003年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那份“补充协议”,由公司代业主供月供,直至房子竣工交房协议终止。

  刘总说,戎居公寓项目共4栋500多套房,从2005年复工后现已竣工进入验收阶段,项目分四批,陆续有业主收到房。至于2001年前后购房的第一批业主,因为公司逾期交房,2003年、2004年100多户业主退了房,剩下根据“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已一次性将175万元的房子及20万元现金作抵押,作为这批业主的月供。但这批业主提出的条件很苛刻,公司只能按合同及“补充协议”来执行。目前,公司还未交房给业主,何来违约?公司也不存在“霸王协议”一事。拿到房的业主,随时进场装修都可以,公司工程队不会阻止。

  那么公司为何在2003年1月交了一个月的按揭款后,就终止了协议约定,几年来也没交月供?当记者进一步追问“补充协议”中的相关约定时,她说,房子月供数年不交,公司一次性抵押完就可以。既然选择了风险,业主就要承担,再追问此事一点意义都没有。

  她最后说,验收合格证办下来,第一批业主在这一、二个月内即可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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