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意外死亡 配偶不用再还房贷

日期:2007-5-15 7:59:00 来源:重庆商报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一款新的住房抵押贷款保障保险近日在渝正式上市。与以往房贷险不同的是,在这款新房贷险中,只需多交50%的保费,夫妻双方可共为投保人,即夫妻双方中任何一方意外全残或意外死亡,未还完的房贷将由保险公司偿还,住房仍归借款人所有。

  意外死亡或全残由保险公司还房贷

  据介绍,作为全新的房贷保险保障产品,该房贷险的保险期限可选,夫妻可共为投保人。在贷款期间,万一借款的夫妻双方中任何一方意外死亡或者全残,保险公司将为投保人还清剩余的房贷;如果是部分伤残,保险公司将根据伤残的等级替投保人偿还部分贷款。

  以贷款30万元,贷款期限20年的等额本息付款为例:投保时,只需要一次性缴纳3825元,每年仅192.5元,合同开始后,万一借款人意外死亡或者伤残,剩余的贷款将全部或部分由保险公司替借款人偿还给银行,住房仍归借款人所有。

  20余老房贷险购买者退保转买新房贷险

  在以往的房贷险中,如借款人意外死亡,无力偿还银行贷款者,银行将会收回借款人的房产。相比之下,新型房贷险自然更能打动投保者。

  据新型房贷险的发行机构透露,新房贷险自年初获准试点以来,在所有的试点城市,第一单新房贷险业务都是客户主动购买的,这和以往在贷款过程中被强制购买老房贷险的现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重庆分公司透露,在年初的时候,该保险获准在重庆、上海等城市试点营销,主要针对房贷险退保者进行推销,截至目前,重庆有20余一般房贷险购买者在退保的时候转保到新房贷险上。但目前重庆还没有一起赔付业务。


 

相关链接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 条评论,点击查看所有评论

 用户:     匿名发出:   查看本文所有评论
 

杭州下沙网评论声明:
·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焦点资讯
资讯热点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