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房地产证》如何申请补领

日期:2005-8-30 11:07: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房地产证》毁灭或遗失的,权利人应声明遗失,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报失,申请补发。登记机关收到申
请后,刊登公告,六个月后予以补发,并在《房地产证》上注明″补发″字样。申请补发《房地产证》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刊登公告声明的报纸;
   (二)身份证明;
   (三)补发《房地产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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