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小人后君子签合同合租
去年11月,包小姐提着一口皮箱只身一人来到了北京。在朋友家暂住了2个月后,她终于找到一份法务助理的工作,但住房的问题也接踵而来。朋友家距自己上班的地方来回车程近4个小时。包小姐只好加入租房一族。
由于资金有限,包小姐只能打消单独租一居的念头,打算与人合租。包小姐在搜索引擎中输入“合租”两字,一查没想到,网上合租的信息还真不少。包小姐马上给自己中意房子的信息发布人打电话,确认看房的时间。包小姐有点得意,因为她发现无论二房东(先行租房入住,后又找人合租的人)是男是女,70%都会要求跟女生一起合租。 开始看房并不顺利,不是房间太小,就是光线太暗。最后包小姐在秀园看中了一套一居,朝向、大小都比较合意。二房东是个挺白净的女孩,在附近一个公司做文员,看上去很好说话的样子。尽管如此,包小姐还是抱着先“小人”后“君子”的态度,仔细询问并清查了房间里的家具、设备,以及整个家里的家电是否共用等情况。因为她曾经听一个朋友讲过一次“吃亏”的经历。当初在看房的时候,朋友发现电视放在客厅,以为是房东留下来共用的,谁知道搬进去之后,电视已经摆在了二房东屋里。后来朋友才明白,电视是二房东自己的。 房子的卫生间很干净,客厅也收拾得很整齐。包小姐心想,房子不好还能凑活,个性合不来勉强住在一起显然不行。所以包小姐坐下来和二房东聊了起来。从职业、到性格特点,从个人卫生习惯到生活作息规律,从兴趣爱好到过往趣事,包小姐发现自己与二房东个性十分合拍。包小姐对动物毛发十分敏感,所以也问了二房东是不是喜欢养宠物,还好二房东并没有此打算。 第二天,包小姐满意地打电话告诉二房东,她很愿意合租。包小姐每月只需负担600元房租。尽管双方都互有好感,但出于维持长久良好的合住关系,双方还是抛弃面子观念,签订了书面的合租合同。 合同中,二房东是甲方,包小姐是乙方。首先,要对房屋情况作个说明,特别是包小姐租的房间情况要有特别详细的说明。其次,写明了“根据甲方与房屋业主的房屋租赁合同情况,乙方的租期不能长于甲方与房屋业主的合约期限”。这样就可以保证包小姐的利益,避免交超出支付期限的房租给二房东。还有,在合同中有对包小姐的约束,对包小姐如果住不满合租期的情况进行详细说明。比如“乙方一旦提出提前退出合租期,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给甲方寻找新房客的时间,一个月后,甲方退还乙方押金;或者乙方在退房前寻找到新合租者入住,甲方退还乙方押金”。这样做保证了二房东的利益,不至于因为包小姐临时退出而承担过多的资金压力。 专家提醒: 最好见到业主本人 链家房地产经纪公司租赁部负责人孔繁洁:对于合租双方来说,为了使租房愉快,有必要在看房的时候聊一个钟头以上,对双方的生活习惯等方面有个大致的了解再考虑其他。对于合租者来说,为了避免二房东恶意欺骗租金,最好要求见到业主本人,看到业主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如果实在有困难的话,交付租金的时候,尽可能采取季付。当然,生活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如果可能在合同中规定清楚更好;如果操作有难度的话,也应该在合住之前交代清楚。有的二房东在出租房子时要价偏高,这也属正常。这可以看成是二房东的一种投资行为,毕竟他一次性承担了交付全部房租的压力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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