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保险“地震”是免责条款?

日期:2008-5-27 21:45:00 来源:焦点房产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市民对地震类保险业务的关注度有所提升。住在市区森海豪庭小区的李先生,发现家里买的房屋保险却不保地震灾害。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一些保险公司开展的业务中,除了部分人寿类保险将地震纳入保险责任,大多数财产类保险都将地震作为责任免除条款之一。而李先生价值上百万元的住房,似乎无处投保。

  李先生家住市区森海豪庭小区。2006年买房时,他去保险公司办了一份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当时的经办人员告诉他,一旦房屋出现保险合同条款中包含的问题,就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付。发生地震之后,李先生多了个心眼,将之前的保险合同找出来,却发现地震并不在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之内。在李先生出示的保单中,有条款明确表示,对“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造成的房屋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暴风、暴雨、台风、洪水、雷击、泥石流、雪灾、雹灾、冰凌、龙卷风、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造成的房屋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却承担赔偿责任。据了解,前些年办理贷款业务时,一些银行会要求市民购买相关的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万一绍兴地震了,房子倒了,这张花了1000多元的保单却不保这个。”李先生表示十分不解。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市区一些财产保险公司,发现财产类保险普遍将地震作为责任免除条款之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绍兴分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最近有不少市民前去咨询与地震相关的保险代理业务,但是到目前为止,公司开展的财产保险业务都不涉及地震风险。太平洋保险绍兴分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就财产保险而言,地震一般都是免除责任,只有人寿类保险将地震纳入保险责任之内,目前公司的人寿保险部门正在接受四川地震的理赔报案。

  对于李先生购买的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一位律师告诉记者,这份保单主要是保障银行的资金安全,降低银行的放贷风险。一旦房子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中的意外状况或者购房人丧失还款能力,保险公司则需依照保单承担向银行赔付的责任。

  业内人士指出,为强调行业的风险意识,中国保监会曾对涉及地震的保险业务作出过相关规定。近年来,大多数财产类保险已经都将地震排除在责任范围之外。由于缺乏相关保险品种,当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时,保险公司在降低公民财产损失中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然而,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需要保险行业在灾害面前承担起更多的救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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