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不租大户型 二房东分租利润

日期:2007-11-16 13:36:00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昨天,在家住天通苑网站上,一名网友发布了房屋租赁信息,而他作为二房东,在红火地经营着三居室以上房屋的分租业务,从房屋中介公司口中分得一杯羹。在一些大户型较多的社区,很少有房客会以集体租房的形式将大户型租下,于是三居等大户型的房屋租赁市场上,这些职业的二房东便成为一道重要的风景。

    资讯个案

    二房东专吃租赁差价

    昨天,天通苑社区网一网友发出了《各位活跃在天通苑租赁市场的或者想租房的朋友请进入》的帖子,帖子的内容涉及寻找出租房源、出租房屋和寻求合作伙伴等租赁房屋领域的各项业务。

    该网友介绍,“经营”的主体就是自己,专门分租三居室以上的房屋,赚取差价是他主要的利润来源。“比如,一个三居室,主卧室的租金在700元到800元左右。”而实际上,他透露,一间三居室的租金在2000元/月到2200元/月,而其从房东手中租来的房子只要1500到1600元左右,而其中差价就是他赚取的利润。

    记者了解到,该网友手中有多处三居室以上的房屋可供出租,而社区网上发布的帖子也无疑是他揽生意的有效渠道。

    原因探究

    大户型无法整套租下来

    二房东的现象目前比较普遍,不光是天通苑社区有。但记者却发现,天通苑社区的这种职业的二房东现象比较普遍。与其他社区相比天通苑的三居室以上房屋比较多,所以,利用这样的需求,职业的二房东就应运而生。

    一位通过职业的二房东找到房子的房客告诉记者,正是由于天通苑社区的大户型房源很多,而很少有房客会自动形成集体租房的形式将大户型租下。这样,特殊的情况催生了天通苑二房东。他们通过网络获取房源信息,然后用低价从房东手中租来房屋,分租给不同的房客。“在短时间内就能够招揽很多生意了。”他说,由于天通苑二房东的经营方式更符合房东和房客双方的不同需求,所以,他们的生意也迅速地红火了起来。

    在我爱我家、链家等公司的天通苑分部记者了解到,他们出租的都是整套的房屋,一般都在100平方米以上,毛坯房的价格在1500元左右,精装的房屋月租价在1800元到2000元左右。

    各方态度

    房东一般不委托个人代理

    记者随后采访了6名手中有空闲房屋打算出租的房东,他们对自己房屋出租的信息发布渠道表示非常谨慎。“毕竟是自己的房子,就算出租,也希望能租给自己放心的房客。”房东王女士表示,自己在南城有多处房产,除自己居住以外,全部出租。她说,由于房客素质参差不齐,她不愿意直接和房客打交道,即使有房客提出和她直接签约,她也选择了中介公司代劳。

    同时,6名房东都表示,要么自己在社区网上发布出租信息,亲自挑选合意的房客;要么就委托合法中介公司出租,不会委托个人代理出租房屋。“那样可能会有很多难以预见的问题,”一位房东说,二房东不是真正的房客,也不是真正的房主,一旦出现一些问题,都难受法律保护。

    房客称很难见到房东

    很多房客则认为,只要是自己相中的房源、价格也合适,那么他们对从谁手中租房,没有太大的反应。“房客在租房子的交易环节本身就处于弱势,比较被动的。”北漂的小淼说,在自己的找房经历中,尝试过网络、中介和自己到小区内寻找等过程,而很多情况下,都是和中介交锋,其中有些是中介公司的中介经纪,另一部分,就是专门盘踞在某小区内的“房虫”——二房东,很少见到房主本人。

    “由于需求和价格的限定,房客往往没有权利选择从房东、二房东还是中介经纪手中租房的。”小淼说。

     政策规定

     政策拟规定禁止转租

      2006年11月20日,《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公示,其中明确规定,房屋租赁人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承租房。据悉,《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预计将于年内正式出台。

      据了解,早在1995年5月,建设部就发布了《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但北京并没有依据此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此次公示的《管理办法》规定,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组织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其变更或终止合同的,出租人也应在3日内办理变更、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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