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即将强制征税
日期:2006-11-10 15:21: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条
住宅类:
月租金收入5000元以下的房东应缴:房产税(4%)+印花税(0.1%)+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月租金收入4000元以下的,扣除费用800元;月租金4000元以上的,扣除20%的费用,纳税人在出租房屋过程中依法缴纳的有关税费准予扣除)。
月租金收入5000元以上的房东应缴:营业税(3%)+城建税(营业税的7%)+教育附加费(营业税的3%)+地方教育附加税(营业税的2%)+房产税(4%)+印花税(0.1%)+个人所得税(税率10%。扣除20%的费用,纳税人在出租房屋过程中依法缴纳的有关税费准予扣除)。
商铺:
月租金收入5000元以下的房东应缴:房产税(12%)+印花税(0.1%)+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月租金收入4000元以下的,扣除费用800元;月租金4000元以上的,扣除20%的费用,纳税人在出租房屋过程中依法缴纳的有关税费准予扣除)。
月租金收入5000元以上的房东应缴:营业税(5%)+城建税(营业税的7%)+教育附加税(营业税的3%)+地方教育附加税(营业税的2%)+房产税(12%)+印花税(0.1%)+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扣除20%的费用,纳税人在出租房屋过程中依法缴纳的有关税费准予扣除)。
税务部门提醒:房屋出租发票可到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的办税服务厅窗口开具,办理时应提供出租方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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