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福利租金水平每平每月5元内

日期:2008-4-16 19:16:00 来源:焦点房产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如何解决中等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成了本次两会的一大焦点问题,不但市政协委员们呼吁政府研究这个问题,市人大代表们也在昨天发出联名建议,要求深化住房体制改革,加大经济适用房建设,改善中等收入居民住房问题。

    该建议由人大代表钱卫平、王雯、赖春梅、杨剑昌、肖幼美、纪志勇等联名提出,认为要解决部分中低收入家庭买不起房的问题,必须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入手,建立完善的“保障归保障,市场归市场”的双轨制住房供应体系,该体系应该分为三个层次: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为第一、二层次,属于政府主导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商品房为第三层次,属于商品市场住房供应体系。

   廉租房:

   每平方米租金5元以内

   代表们建议,为解决本市低收入居民的住房保障问题,政府负责投资修建廉租房,面积可分为15、30、45、60平米等几个档次,各档次比例按申请租房者家庭人口结构情况确定。

   廉租房建设用地由政府统一划拨,地段避开商业旺地、高档社区,政府负责公交、地铁、农贸市场、日用品超市、学校、社康中心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建设资金由政府向商业银行贷款,以租金收入辅以适当政府补贴偿还。政府要统一建设质量标准、统一招标施工、统一物业管理。

   “低收入市民可按人均15平米的水平,根据家庭人口情况,申请租住合适面积的廉租房。”代表们还提出,租金按测算的福利租金水平计收(在政府财力许可的情况下,经预算批准,可再予以适当补贴,在测算的福利租金水平以下计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市民可选择较大面积的廉租房,超面积部分按商品房租金计收。

    代表们表示,按目前的平均建设成本和维修、折旧成本测算,廉租房的福利租金水平可以控制在每平米每月5元以内。三口之家租45平方米住房,每月租金支出在225元以内,约占本阶层大部分家庭总收入的5%~10%,完全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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