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杭城二手房实行最低计税 省评估费
日期:2008-3-18 20:43:00 来源:住在杭州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条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税局关于实行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存量房交易将实行最低计税价格管理。从下个月起,杭州市区住宅类存量房交易将率先实行这一办法,这也意味着,二手房交易中的强制评估有望取消,以后买二手房的消费者就能省下一笔数目不小的评估费。
在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往往要缴纳一系列的税费,二手房评估费就是其中一项。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实行后,二手房交易中的强制评估就有望取消。根据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目前评估费的收取标准采取累进制计费,其中房屋总价在100万元及以下的,收取评估费为评估总价的0.42%,即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所需评估费用为4200元。
据了解,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将首先在杭州的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滨江区实行。
。
相关链接
专题频道
网友评论
·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下沙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下沙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下沙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下沙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下沙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下沙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下沙网联系,下沙网网站中心电话0571-86912487,传真:0571-86912487-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