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空置率和住宅是否过剩的争论由来已久,而本次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几个有差异的数据上: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006年1-5月份商品房空置信息,数据显示:到5月末,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1215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7.8%.其中,商品房住宅空置面积为6728万平方米,增长13.4%。从空置时间来看,空置一年以上的商品房面积为7979万平方米,占全部商品房的比重为65.6%。
随后,国家统计局7月20日发布国房景气月度报告说,截至6月底,中国商品房空置面积1.21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7.2%。其中,空置商品住宅6715万平方米,增长14.1%。
而在2005年12月,国家统计局曾经公布了一组统计数据:到2005年10月末,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达1.12亿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空置面积为6204万平方米,商业地产空置面积上半年为2878万平方米,全国商品房空置率已达到26%。
分析这些数据不难看出其中的混乱:2006年5月,空置一年以上商品房面积为7979万平方米,占全部商品房比重为65.6%,若以此为空置率,推算出的全部商品房面积约为1.21亿平方米,与商品房空置面积基本吻合。
可见,把65.6%当作空置率是错误的,正确的表述是:空置一年以上的商品房面积为7979万平方米,占商品房空置总面积的65.6%。
因此,由65.6%引出的各种言论也是以讹传讹。
那么26%的空置率是如何得出的呢?
按照1.12亿平方米/26%=4.3亿平方米的公式倒推,空置率数据计算时是以2005年10月末止一年内的商品房竣工面积为分母。
空置率到底该如何计算?
目前,业内流行的关于空置率的计算方法有三种:1.全社会空置房面积除以全部住房面积;2.空置商品房面积除以最近三年内竣工面积;3.空置商品房面积除以当年竣工面积。三种计算方法分子相同,分母却大相径庭,于是数据混乱便不可避免。
此信息共有2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