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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裁量有“度”,权力寻租无“门”

日期:2006-7-24 1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次数:

面对在现实中复杂多变的事物和各种性格的人,法律规则往往显得苍白无力。因此,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但由于我国现行法律不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的自由度就相当大,以致行政者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出现问题。安徽省工商局近日出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细化了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幅度,使执法人员在进行处罚时有“办法”约束,执法行为得到规范。这是对行政处罚自由量裁加以规范的很好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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