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规定唯一自用房,超过五年方免征个税

日期:2005-12-22 12:45: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广州市地税局日前表示,虽然从明年1月日起,广州地税局要根据个人转让房产可据实征收所得税,但是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个人转让自用打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关键是明确对自用、购买、转让住房的时间界定标准。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 条评论,点击查看所有评论

 用户:     匿名发出:   查看本文所有评论
 

杭州下沙网评论声明:
·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焦点资讯
资讯热点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