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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大型商业网点将受限

日期:2005-10-24 18:05:14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次数:

楼市综合消息 日前商务部、财政部、建设部等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规定,2005年底前,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必须完成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到时仍未完成规划的,原则上将不得再批准建设新的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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