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哪几类房屋,不得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日期:2005-8-30 15:09: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购房者尤其应该注意的是,现实生活中有一些房屋被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是禁止买卖的。私下买卖这类房屋,得不到有关部门承认,不能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购房者对此务必注意。这些被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买卖的房屋包括: 

  (1)在违法用地上建造的房屋,以及违法建设房屋; 

  (2)临时建筑; 

  (3)在租赁土地上建筑的房屋及租赁的房屋; 

  (4)没有合法产权证明文件的存量房; 

  (5)产权有争议的房屋; 

  (6)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制产权转移的房屋。 

  (7)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房屋; 

  (8)未经共有产权人同意的共有产权房屋; 

  (9)经批准征用、划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及已冻结的拆迁范围内的房屋; 

  (10)仅享有公房使用权的房屋。 

 

相关链接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 条评论,点击查看所有评论

 用户:     匿名发出:   查看本文所有评论
 

杭州下沙网评论声明:
·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焦点资讯
资讯热点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