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权税收问题事例
日期:2006-7-21 10:23: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条
在前一时期国家审计署对云南烟草的专项审计中,发现账面资产为333倔元,其中10多倔资产已经“流失”。最让人无法忍受的是:烟草企业连自己有多少钱,这些钱去了哪里,有多少亏损,有多少赢利都不清楚。在这些糊涂账的背后能看到的就只是全国烟草企业账面上的1300多亿元人民币。 烟草业家底不清,在我看来,源于产权不明。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都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既行使国家赋予的烟草专卖行政管理职能又众事卷烟、雪茄烟的经营。在这种政企合一的经营管理体制下,国有卷烟生产企业垄断卷烟生产,烟草专卖局又垄断烟叶的购销,同时负责政策的制定、执行和监管。国家之所以实施烟草专卖制度,其初衷是为了保证烟草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并通过国家高额税收,来控制吸烟。然而,从实践来看,高税收的做法显然效果甚微。从市场的角度来看,烟草专卖对卷烟价格和产量的控制也是一种低效率的制度安排。一方面“统吃”政策剥夺了烟农的利润,而垄断又向消费者转嫁成本,获取超额利润。另一方面,高额的监督成本使国家烟草专卖制度被地方保护扭曲为地方专卖制度。在高税收的诱使下,各个省市几乎都会采取措施限制外省卷烟的进入。 毫无疑问,烟草业的丰厚回报已经形成了一个特殊的利益集团,倚仗烟草心卖这个特权,一手抓行业政策,一手抓公司经营,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体制,怎么不会产生糊涂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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