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公开透明 市民购买不需要预订

日期:2007-8-17 15:57:00 来源:大众网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经济适用房到底该如何购买?在济南经济适用房“一号工程”——世纪中华城项目中,销售人员先是表示要预订,后又予以否认,让人莫衷一是。记者查阅了《山东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得知,普通市民购买要遵循“申请-审查-公示”等一系列公开透明的程序,并没有预订一说。


  13日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槐荫区的世纪中华城售楼中心,询问该楼盘的销售情况。坐班的售楼小姐鼓励记者及早预订:“现在认购金已经不交了,但是您可以留下联系方式,到时候我们通知您。”“大房子都已经订满了,小套的也差不多了,您还是及早决定,我们的房子一开盘可能就马上销售一空。”


  15日上午,记者再次致电该售楼中心的工作人员,询问如何购买住房。工作人员改变了口吻,她表示,目前认购已经停止,有意向买房的客户留下联系方式,方便到时候联系。她同时澄清:“并非是排队发号,一切还得听政策”。


  “究竟该如何购买经济适用房?是不是还得找熟人啊?”“是不是先去先得啊?”一些读者向本报询问。对此,记者询问了济南市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细节问题正在研究制定过程之中,不方便向外透露。“但是,我们一定是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制定的”。


  记者查阅了《山东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其中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首先将房源信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申请购买者或承租者携带相关证明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查,对符合购买或者承租条件的,予以公示;最后,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核发准购(租)通知书,并注明保障面积、准购(租)面积、房价总额以及准购(租)通知书的有效期限等,并没有规定需要预订。

 

专题频道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 条评论,点击查看所有评论

 用户:     匿名发出:   查看本文所有评论
 

杭州下沙网评论声明:
·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下沙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下沙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下沙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下沙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下沙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下沙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下沙网联系,下沙网网站中心电话0571-86912487,传真:0571-86912487-614。
焦点资讯
资讯热点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