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专门住房保障 经济适用房亟待强化保障功能

日期:2007-1-5 9:29:0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经济适用房亟待强化保障功能

   

    据不完全统计,2001—2005年,我国经济适用房累计竣工面积约10亿平方米,解决了约1200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然而,有专家分析指出,由于部分地方政府认识不到位,片面强调房地产市场发展对当地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片面强调通过市场手段来解决住房问题,导致目前经济适用房供应量明显不足,商品化色彩越来越重,而住房保障职能逐渐弱化。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很多城市还没有公布未来的经济适用房供应计划。

 

    “有些地方管理不到位,没有明确界定购买对象,审查把关不严的现象屡有发生,使老百姓对经济适用房责难颇多。”该专家说。

 

    在主管部门眼中,住房保障还面临着不少问题。“最大的问题还是资金。”建设部一位负责人说,“像武汉这样的大城市,只要政府重视,资金并不成问题。但对于一些西部地区,由于土地出让收益不高、公积金增值能力差、财政转移支付也主要用在发工资等更急需的用途,能投入住房保障的资金就非常有限。”

 

    另外,地方政府缺乏专门的住房保障机构设置也是一大困扰。“一般都放在房改办了。”据了解,住房保障做得比较好的北京市曾作过测算,每个区只有1.2个人专门负责住房保障,根本忙不过来。而在西方国家,不仅中央政府会有一个多达数千人的机构专门负责住房保障,各个地方政府也有庞大团队,负责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

 

    “政府已经明确要强化经济适用房的保障性质。”该负责人介绍,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对象从中低收入家庭进一步明确为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货币化试点也已开展,旨在通过合理确定房租补贴方式,统筹解决各类低收入人群的基本居住需要。

 

    “目前,我们正在酝酿住房公积金加大对中低收入家庭的支持力度等一系列措施。”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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