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别被所谓“现房”蒙了
日期:2005-9-1 19:04: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条
近日,陈小姐在购房时被房产商“涮”了一把。原来,陈小姐在购房后一段时间才发现,当初开发商出售时的“现房”仍是“期房”,只不过是房子已经盖好而已。为此,业内人士指出,消费者要提防房产商的“现房”陷阱,更重要的要懂得如何区分“现房”与“期房”。
在建的房子不难判定是期房,建好的房子是否就是现房呢?不一定!
一位律师告诉记者,按国家销售“现房”的规定,已经盖好的房子,不等于是“现房”,已经有人入住的房子也不等于是“现房”,而已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才叫“现房”。这种现房销售已不再需要“销售许可证”,而是要查看“房产证”,签合同也不是必须使用商品房买卖标准合同。购买这种房子,对购房人有利的是可以做到眼见为实,但购房人的眼光可要敏锐点儿,千万别心血来潮,买错了“现房”比买期房更容易使自己陷入被动。
有关专家表示,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房不管它是盖好的还是有人居住的,仍要按期房销售,购房人除了要查看预售许可证外,还要特别留意自己买的房子是否已经被抵押。有的人以为某个小区已有人入住,或入住的业主已经拿到房产证,以为买这种房子就万无一失了,实际上这里存在着某种误解。购房人一定要清楚房子按套拥有独立产权,可以分别抵押,别人的房子没问题,不等于您要买的房子也没问题。其实,房子盖好了又没有预售出去,被抵押的可能性更大。
此外,购房者要特别当心房产商销售的“尾房”。房子盖好了,还剩几套没卖出去,预售许可证过期了,房产证又没办下来,这种“无证”房不能说绝对不能买,但买时一定要查清楚,最好的办法是坚持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再付款,不见兔子绝不撒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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