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房产你要多几个心眼

日期:2005-8-30 16:48: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一 是仔细鉴别售房广告。

  凡不符合《广告法》的售房广告,多数不对头。 

  二 是警惕冒牌开发商。

  与开发商、经销商及其代理人打交道时,要先看他们是否有“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项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三 是一定要签订规范的合同。

  要使用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联合制定的《商品房销售合同规范文本》,防止不法经销商用不公平的格式合同书或含义不明的欺诈合同“请君入瓮”。此外,在购房前请律师代理或介入,并对合同进行公证最好。 

  四 是要注意房屋质量标准。

  建设部已经出台《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制度,还将推行包修、包退、包赔制度。 

  五 是拒绝接受价外价。

  首先一定要拒绝经销商将“定”金改为“订”金,因为“定金”受《经济合同法》保护,而“订金”则不然。其次要拒绝在支付全价或首付款后,开发商或经销商提高单价或新增收费项目。 

  六 是当购房遇到麻烦时,不要自认倒霉,应依照法律维护权益。

  目前我国适用于购房纠纷的法律有《产品质量法》、《经济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筑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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